C-Tick是澳大利亚的电磁兼容部分,由澳大利亚通讯局(ACA - Australia Community Association)来管制, 目前只对干扰部份进行管制,管制范围内的产品从1999年1/01开始强制执行。 澳大利亚对EMC的要求采用EMC架构(1992无线电通信法)的自我宣告方式。在此架构规范的电气产品都须符合澳大利亚标准,并取得澳大利亚通信局的认可,才能使用C-Tick标志。